從單位端說防火防災的基本措施
發布日期:2021-10-25 瀏覽次數:560
概括一下,對單位(當然,有些也適用于個人)來說,在防火方面要認識到以下問題并做好相應的工作(或落實管理措施):
1、高度重視火源和危險源管理。通俗點說,能引起燃燒的東西就叫作火源,比如電氣線路和電器,爐火,煙頭,蚊香,蠟燭,自燃物,雷擊,靜電,等等。危險源是指能快速燃燒、爆炸的物品,常見的比如燃氣(天然氣、液化氣)、汽油、鋰電池等。抓好火源管理,就能防止起火;抓好危險源管理,就不會發生超快速火、快速火,這也就是為啥我們提醒居民不要把鋰電池帶回家充電的原因,鋰電池一旦起火,速度太快,在室內危害太大,人沒有時間逃生或滅火。
2、火源和危險源的常見管理措施。比如電氣線路和設施,常見的管理措施是:選用好的產品(價格適當貴一些的),安裝短路、過負荷保護器,不私接亂拉電線,用電設備要有人看守,人走電斷,電熱設備要遠離可燃物;比如燃氣的管理措施:使用好的產品,使用燃氣時要有人看守,人走關斷氣源,要不定期查漏,要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,鋼瓶不能過量充裝;比如,鋰電池的常見管理措施:使用好的產品(原廠),不擅自改裝和使用超大容量的,按規定充電,盡可能不要放置在家中(不得已時,要放在不影響人員逃生的位置),不要放置在人員密集場所或倉庫內;比如,加強明火管理,在重點的位置要禁用或慎用明火,設置標志,明確管理部門和人員,明火作業要經過審批,并做好現場可燃物的清理和防護,在現場配置滅火器材等。
總之,基本的道理就是:禁止(火源和危險源),減少(火源和危險源),控制(火源和危險源)。
3、加強可燃物管理。這里也分三個方面,一是盡可能減少可燃物,別在有人的場所把可燃物堆的滿地都是,還要注意,尤其應減少那種能快速燃燒、(或)且能產生大量有毒煙氣的可燃物,比如各類塑料制品;二是使可燃物與火源保持距離,比如電表箱下方不應堆放可燃物;三是適當采取控制措施,比如將可燃物加以分隔(用墻),或在可燃物區域加裝滅火設施(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)。
4、采取減少火災傷亡和損失的措施。因為火災不可能完全不發生,因此,也要考慮萬一起火后,如何減少傷亡和損失,這也是防火(確切地說是防災)的一部分。
(1)建筑防火管理。比如保持防火間距,管好防火分隔設施;疏散通道嚴禁鎖閉,通道內嚴禁堆物;建筑使用的材料,建筑內部的場所,都要遵守防火規范要求,不能輕易改動。
(2)消防設施器材管理。要時刻保持火災報警系統、自動滅火系統、防排煙系統、消火栓系統、消防電梯、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、消防廣播(電話)、防火門和防火卷簾、滅火器等的完整好用,這些設施和器材在火災發生時會保護人員和降低火災損失。
(3)特殊工藝流程和操作規程。為了防止發生火災,或在火災發生后減少傷亡和損失,一些特殊的單位,比如化工廠,一些特殊的崗位,比如電焊工、消防控制室值班員,還必須遵循操作規程。
5、有針對性地加強消防管理
在沒有做到本質安全之前,依靠人員加強管理仍然是必須要強調的。在這方面,在建立各項消防安全制度,建立消防管理組織,開展防火檢查、巡查,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。要強化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,掌握基本消防知識和技能;通過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及經常演練,在減災方面做好準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