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柘城武術館火災追責,誰有責?
發布日期:2021-06-28 瀏覽次數:942
河南柘城武術館火災,縣委書記、縣長、鎮委書記、鎮長已被免職,另有3人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這起影響重大的火災,追責已經開始,那么,誰有責任?
1、行業主管部門
這家武館,招的基本是孩子,算不上職業培訓,那其實是一種校外培訓。從這幾天全國各地突擊“暫?!毙M馀嘤枡C構的行動來看,顯然是受這起火災的影響。校外培訓的行業主管部門是教(體)育局,這家武館從2011年即開始招生了(寄宿制),教(體)育部門負有“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責任"。
2、安全監管部門
這家武館,大處來說是一家生產經營單位,發生了火災,也是生產安全事故。因此,負責安全監管的部門,比如安監(應急)、消防、派出所,以及鎮上負責安全管理的相關人員,都有一定責任。
3、相關審批部門
一個場所,之所以能夠用于生產經營,通常是要經過若干審批的。比如這家武館,土地是怎么批的,是不是批來建武館的?建設和消防是怎么批的,是批的住宅還是武館?市場監管是怎么批的 ,批的時候是否考慮了安全?教(體)育局是怎么批的?等等。
4、其他
按照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的要求,轄區內的黨政有關人員是有責任的;事故的主體責任自然是單位本身,武館房產所有者、直接經營者、事故肇事者,均有責任;如果事故還涉及到產品,則產品的生產者、經銷者、安裝者、維護者,也會有責任。
追究責任,是事故處理的一個方面,但并非全部。研究基層人員是否有足夠時間、精力、意愿、能力去抓好責任落實,他們需要什么保障、支撐,責任的落實有哪些可行的流程,這些,也許更加重要。
背景資料: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基本要求
(一)技術方面
1、建筑防火:場所設置應符合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要求,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、居民住宅、工業用房、臨時搭建和加蓋的房屋內,場所內嚴禁易燃可燃夾芯材料彩鋼板搭建建筑,嚴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。其中兒童用房(培訓對象不滿14周歲)當設置在一、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時,應布置在建筑的首層及二、三層;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,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。
2、安全疏散:場所安全疏散寬度、疏散距離應符合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要求,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得低于3平方米;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;主要出入口和門廳內,應有樓層平面示意圖和連續的疏散導向標識;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樓梯間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燈;疏散通道、疏散樓梯間、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,不得堆放雜物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;房間外窗不應設置防盜網、燈箱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。
3、消防器材:場所滅火器設置應符合《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》要求,每個樓層應在易于取用的部位設置不少于2個滅火器設置點,每個滅火器設置點設置2-5具4公斤以上ABC類干粉或水基類滅火器。
4、消防設施:應當按規范規定設置自動報警、自動噴水滅火、室內消火栓系統等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有效,嚴禁遮擋、損壞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設施。按規范不需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,宜安裝使用物聯網獨立火災報警器。
5、用電安全:場所內電源線路、插座及燈具的安裝必須符合規范要求;電氣線路應設置具備短路保護、過負荷保護和剩余電流(漏電)保護功能的裝置;電氣線路敷設應當采用金屬套管、封閉式金屬線槽或PVC阻燃套管保護并滿足用電設備負荷要求。鼓勵使用電氣火災監測報警系統。
其他消防技術要求按照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等標準規范執行。
(二)管理方面
1、明確責任:建立消防安全責任體系,明確逐級、逐崗位消防安全責任。使用租賃房屋的校外培訓機構應與出租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,或在租賃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。
2、建章立制:制定完善防火巡查檢查、火災隱患整改、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、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并在明顯處進行張貼公示。
3、隱患排查: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,每日培訓開始前和結束后要進行一次防火巡查,重點檢查用火用電情況,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暢通情況,以及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、完好。嚴禁在室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,嚴禁在使用期間進行電焊、氣焊施工,嚴禁使用明火做飯,嚴禁違規使用大功率電熱設備、擅自拉接臨時線路,嚴禁違規存放、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。
4、培訓演練:每年至少對教職員工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,教職員工新上崗、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。應加強消防宣傳,在明顯位置張貼消防安全提示。結合場所實際,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。
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參照《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》(教督〔2015〕4號)等文件執行。